证名。见《理虚元鉴》。多因伤食劳倦,或思虑过度,或房室不节,脏腑内伤,复感外邪所致。症见四肢倦怠,面色淡黄,胸闷,不思饮食,或见恶寒发热,脉沉迟软弱。迁延日久,则见黄肿、痰嗽、潮热等症。治宜审察表里,
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十。即痘疮。详该条。
络脉中的血。《素问·举痛论》:“寒气客于小肠膜原之间,络血之中,血泣不得注入大经。”
出谢文祥《救产全书》。即胞衣。详该条。
证名。出《外科证治全生集》卷一。指疮口有恶肉突起,名曰毒根。治宜平安饼外贴,再以阳和解凝膏盖之,一日一换。或用铜绿,煅研极细末,掺之,外用膏盖之。
《外科真诠》方。锅煤一两,松香(童便淬三次)、杏仁、青黛各七钱,铅粉一两半,铜绿三线,乳香(去油)、没药(去油)各五钱,冰片、麝香各一钱。为末,烛油调膏,敷患处。治久年烂脚,小儿头疮,及汤火疮毒。
病证名。《幼幼新书》卷二十引《玉诀》盗汗虚热歌:“盗汗频频气受伤,藏中虚热小便黄;夜间发热无时节,颊赤唇干口有疮。”治当先退热,次调气,后和脏腑。
见《圣济总录》卷一百五十一。即经漏。详该条。
见《山西中药志》。为木贼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解剖名。见《眼科易和》。即黄仁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