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足底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指痨瘵一类疾患。又称肺虫病。《血证论》卷五:“面色乍赤乍白,乍青乍黄,唇口生疮,声嗄咽痒,烦梦不宁,遗精白浊,发焦舌燥,寒热盗汗,口出秽气,不知香味,喜见人过,常怀忿怒,梦见亡先,惊悸咳逆,或腹
见《广州植物志》。为荠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江苏药材志》。为蚱蝉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原机启微》。指眼睑睫毛倒入,兼见睑眦赤烂或翳膜等证候。参见倒睫拳毛和睑弦赤烂条。
古病名。指气满游于体内,不得宣散的病证。《诸病源候论·游气候》:“夫五脏不调,则三焦气满,满则气游于内,不能宣散,故其病但烦满虚胀。”参见气病条。
指无名指,即手第四指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三焦手少阳之脉,起于小指次指之端”。或指足第四趾,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胆足少阳之脉……入小指(趾)次指(趾)之间。”
病名。出《外台秘要》卷三十二。即白秃疮。见该条。
某些疾病的病理产物或致病因素。不论因病生痰,或因痰致病,均与肺、脾二脏有关,有“脾为生痰之源,肺为贮痰之器”的说法。①指呼吸道分泌的病理产物。如热痰、寒痰、燥痰等。②指病因病证。如风痰、痰火、痰湿、痰
骨名。解剖学同名骨。《伤科汇纂》:“两手十指骨,又名竹节骨,共二十八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