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唐时期医官职称。为太医署最高官职,共2人,全面负责太医署的医疗和教学工作,官阶从七品下。
骨名。见《医宗金鉴·正骨心法要旨》。即腓骨。参骨条。
指妇科治疗月经病的一种法则。见《妇人良方大全》卷一。如先病而后经不调者,当先治病,病愈则经自调;若因经不调而后生病者,必先调经,经调则病自愈。
运气术语。指在泉之气的运行。《素问·刺法论》:“柔不附刚,亦名失守,即地运皆虚。”
见《广州植物志》。为梵天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足位分娩。旧时传说产妇分娩时如儿足先下,以盐半分涂儿足心,则其足自收,故名。此说不确,现已废用。详倒产条。
见《叶氏眼科方》。指内眦。详该条。
出《蕲艾传》。为艾叶之处方名,详该条。
《外科启玄》卷十一方。大黄、栀子、牡蛎、金银花、木通、连翘、乳香、牛蒡子、没药、栝蒌、皂角刺、地骨皮各等分。为末,每服五钱,壮者加朴硝,水、酒各半煎服。治疔疮走黄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龙眼肉之别名,详该条。